迷魂记
怕什么,怕爱人。
——题记
【夺魂】
去她的第一场演唱会,不论天南地北,坐在前排的位置上,要能看见她的酒窝捕捉她的眼波,甚至跟踪某刻泪珠从如何的肌肤纹理流过。
——是为执念,五年的执念。
坐在这里开始敲字的时候我刚刚把东西收拾齐整,大堆的周边都妥帖安放好。寝室有人但是极安静,我蹲在地上看场刊,rundown长长一串,我突然又控制不住泪意汹涌。
周小姐,分别二十个小时,我好想念你。
之前一个月都在为了票的事情寝食难安,焦躁混杂兴奋,情绪像心梗电图一样忽上忽下找不到落点。直到29号通知我们去领票,拿到手的是二排,那时虽然尚未开场,但瞬间觉得尘埃落定。
靠在九号口看着笔迷建照片墙,不过两点,人数却已过于可观,卖周边的小贩也已出动。背后突然有异动,仔细一听是周笔畅在彩排,WOW串烧无人岛,不知谁尖叫一声,大批量笔迷轰一下围拢过来,悲催的我被吓得动弹不得,一个门缝围了七八圈人是要干嘛……╮(╯▽╰)╭
大概实在是腹诽无能,瞬间背后熟悉的音乐声夺去我魂魄。垃圾啊垃圾啊垃圾!这次来之前给人手抄,垃圾是数年间的爱,自她说喜欢便一直心心念念着,想着暗暗一束追光她唱“不需要完美的可怕,太快乐如何招架,残忍不好吗”,那该是何等颓唐壮烈的媚态。然后就是突如其来的,浮夸。只是彩排,断断续续,我跟老蜜把手都揪在一起,耳朵贴着玻璃门捕捉分分秒秒,无法多说,一首下来,我只觉无力。之后迷迷瞪瞪坐在地板上,脑子里都是她声音丝缕牵挂,心里毛毛躁躁的,但又幽冷如浮夸该有的氛围。
从那一刻起我就明白,今晚,我注定要留下点什么,在广州,为她。
【离魂】
雨神周小姐威武,愈是临近开场,雨下的愈是大。回来之后看到人说,都有路段积水的状况,导致人员入场缓慢,演出推迟了十来分钟。
其实我一直很害怕实现梦想这回事儿,因为太危险。之后没有别的来填补,人很虚弱,而期待越久,成就之后的失落也就越重。进了场,二排前幕布白白挂着,我们带近乎瞻仰的眼神膜拜着一如梦想的距离。周边绿色越来越浓重。忽然想起之前陈奕迅香港DUO的全景图,终于不需要靠别人的归属来满足自己的渴求,好在这种幸福是延续的,于是抚慰了我的伤感。
笔迷这么多年煽情的本质都没改变过。周笔畅没出来,笔迷于是自娱自乐。先是某鞋男,然后又是笔爸笔妈,再之后是老板们,热场而已。不知道是哪一个角落先开始,笔畅笔畅的叫声弥漫了全场,水流开来,灯光渐渐暗淡,满场绿,还有执着的坚定的满腔热忱的呼唤,瞬时鼻酸。那些中立不懂,等满场新绿的一刻已经五年,终于等到,是什么样的心情。
突然白色的大幕落下,烟雾弥漫,《笔记》的前奏响起来。满场的叫声更响亮,绿色大片大片铺排开来的样子嚣张得无比温暖。
她坐在纸鹤上,穿着很有太空感的衣服,戴着个大耳机,额头的弧度很漂亮。吼了一声,广州你好吗,然后自顾自笑着,骄傲,自足,还有一丝丝羞怯。其美一如初见。《笔记》这样的歌自然是全场大合唱的。一直觉得作为歌手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当你live时,能拥有台下所有人的心魂。那么恭喜你,周笔畅,你做到了。
《你们的爱》至今仍是《时间》里我最爱的歌,在昨晚那样的情境下唱起来,第一句就活生生催出我眼泪来。她表情很淡定,只是唱到高潮时会伸出手来,瞬间有想握住它的欲念。握住它,一起走。那种相互托付不存负累的剖白,她坐在高高的眼镜上唱,在“在寒冷的雪天等待着一朵花盛开”的心境中,那种温湿的感受无以言语。那个说想唱歌想唱歌想大声唱歌的姑娘,此刻,你是快乐的吧?
然后第一次讲话,她说,终于看到全场都是我的了。这一句话,说的云淡风情。我身边的姑娘们却都一瞬间红了眼睛。在很久以前我就跟人说,她演唱会一定会有笔迷哭,但绝不是她煽情的缘故。这个人,星座跟生活态度使得她有绝对的骄傲,不会允许自己用曾经的失落来赚取情绪暴涨。她出双子时写《彼此》,看词以为温情脉脉催人泪下,甫听得才见欢喜情绪。或许她总归觉得,爱是让彼此愉快,而绝不以悲为荣。所以,煽情的歌手或者让粉丝觉得贴心,而她的拒绝,让我觉得很骄傲。
说回来,《毒蘑菇》的前奏一出来,满场都沸腾了。去之前我与亲厚的笔迷经常聊天讨论演唱会的曲目到很晚,其中一个就是《毒蘑菇》。那个经典的互动,当年曾经震动过很多人。所以一声“爱你”出来,整场翻江倒海一样的气势,“爱你!”“不放弃!”“一起!”“有意义!”这样多么好,爱与想念都要大声的说出来。笔迷这群人,不够聪明,或许天真,但是正是因为够年轻,所以肆无忌惮的样子真美好。也许轻易言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在别人看来稍嫌轻狂,然而当那一刻,当我们身心一处,只要她一个微笑便觉得世界瞬间明亮的那一刻,除了大声说爱,哪里又有更好的表达。
这次舞台效果做的真的超赞。当大屏幕上一个一个硬邦邦的砸出那些字来表达态度时,像直接给了世界一个不屑的眼神。她带着乐队从某一个屏幕后面转出来,黑色,衣服上带刺,劲得不可一世。如果说开场时她还有些微的紧张,那么到了《风筝》开始,她就彻底玩嗨了。她玩那支手杖麦,浑然天成,玩得行云流水,帅得惊天动地。她唱到兴起又去搭吉他手的肩膀,下面笔迷尖叫,她笑的坏坏的改成勾人家脖子。好吧周笔畅,我知道你是故意的!你这姑娘太讨厌了!《风筝》到《醒着梦游》,是从眩晕焦虑的美到悬浮飘荡的妖,《1234》+《the world we living》,好吧原谅英文盲没有听过,可是还是好high,到后来“one two three four five six nine and ten”还嗨到合唱了一句,她唱英文歌真的太正,别说发音,气势都给足。犹记得很多年以前她不喜欢摇滚,但如今却与那种睥睨傲岸却又充满关怀的气度如此合衬。喂,做她的歌迷,要不要这么幸福?
《I miss U missing me》,这首歌太强大太强大了。歌名很小女人,内容也很小女人,但是编曲连同旋律都大气磅礴。大概每场爱情的生离死别都是自己世界中的一次战争,最终徒留想念兵荒马乱。我不记得她唱到哪里,似乎是一句I miss U missing me吧,她不唱,打开双手,仰头似向浩荡苍穹。那一时黑衣猎猎,长风直穿,光打下来,她像是站在极高远之处。无数次,我不知道她是否经历过如此情伤,但那一刻,我信服她唱出的每一个故事。
从来都觉得她是个个人意识很强烈的姑娘,外部的任何必须充分契合自我才可以转为内心的满足安定。她唱那些“影响她很多”的歌前说了一长串话,神思恍惚的我没有记得,只记得最后一句,这就是我,我是周笔畅。那个时刻,再恍惚我都得为这句话嚎上一嗓子表达情绪。于是接下来就是迷魂记+垃圾+浮夸的串烧。我奋力的一手举着手机一手举着相机的过程我无力再赘述。《迷魂记》的飘摇气息后紧接着就是飞蛾扑火的《垃圾》,而低至尘埃后瞬间又狂放啸出“你当我是浮夸吧”,那种分裂的情绪整个席卷听众身心,至浮夸时,我甚至有呼吸困难的感觉。而更胜一筹的分裂在于,她站在高台上俯瞰着唱起《垃圾》,落到地面再去《浮夸》,于是《垃圾》在孤注一掷的外表下多了些睥睨的意味,而《浮夸》的凌厉的现世感则增加了更多。分裂越甚,力度越强。那种冲击力太虐太悲伤,导致很多人忍不住哭了起来。你懂得的,就是当妈的看见自己的女儿苦苦挣扎却无力施救,那种哭。她声音里都是情节,让人入戏太深。
粤语串烧后居然紧跟《鱼罐头》,她到底当不当自己的嗓子是肉做的?!本来将《浮夸》安排在中段我已觉紧张,但她居然都不给自己一点缓冲休息的余地,直接铺天盖地将迷幻气场推过来。舞台上泡沫营造出一条条鱼的图案,她站在舞台最深处,黑色的衣装将所有神秘气息一起聚敛在她身上,像海底妖女。我,缺氧!
治愈系的必须是《这句话》、《上帝咬过的苹果》、《恋爱料理》这样的歌。撇开新歌先不说,《这句话》居然被她弄出摇滚风味,着实让人耳目一新。集体荧光棒舞什么的,最萌了。下面一边乱糟糟的做一边笑成一团,周姑娘在上面特别嫌弃的说,你们怎么那么笨呐。我恨不得在下面大吼,措人,你不给弄个镜像,谁反应的过来左右!左,右,叉叉叉叉,她在上面特别乖的教,下面乱糟糟的学,那种混乱但亲密的意味,是我不断体味的温情脉脉。
《恋爱料理》,太诱惑太诱惑太诱惑了!小蛮腰款摆,小手勾勾,加盐加糖,酸酸甜甜,笑意细细的样子,我在下面满脑子都是混乱,好吧,加什么都随便你你知道不知道你已经给我在雪碧里兑了味精!!!回来后闺女说,不是笔迷天生禽兽,是她太性感啊太性感。嗯,不在现场的人不能懂得,她小手从左到右每次点一点,我在下面都觉得有烟花在眼前炸开。
最初进场看到场刊,看到有《蓝旗袍》我就嚎叫了,中学时代我也极爱这首,彻头彻尾的甜蜜小女人歌。“我多疯狂,除了你没有别人不知道,我多轻佻,在你面前理智统统取消”,她穿着周身红色在舞台上无所顾忌的扭摆俯仰,妖娆到不可理喻。如果说《恋爱料理》是全场最甜,《蓝旗袍》一定是全场最骚。她唱“高贵的女人不会怕老”,然后似笑非笑的指着下面唱“你陪我算公道”。一时,所有笔迷美女们都恨不得化身骑士,立时从椅子上嚎叫弹起,是的,我们愿意陪你保护你照顾你禽兽你,到老到死到变垃圾尘埃水珠空气!
我实在是喜欢这个环节,她将过去拿出来与我们分享。由《倒叙的时光》起,一切从头开始,第一次喜欢上的英文歌,第一次比赛的获奖曲,第一次进棚的录音,细细唱来。大概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歌,镶嵌在生命缝隙里,回望时分亦被打磨的闪闪发亮,从别人的歌窥见自己的故事,有不平滑的美感。这些记载她年少丰盛的歌,被她一首首拿来,像讲一个美好的故事。这些过去的歌,唱起来大概也有感慨万端吧,那些曾以为遥不可及的妄念如今终于成真,而彼端容颜尚未老去。她一定知道自己唱的比过去更好,真美好,那些渐渐成熟的足迹,清晰看到自己的成长,我都替她感到幸福。《倒叙的时光》时背后LED屏一直播她的幼时照片,每一张都引起全场轰动。真要命,她除了更美,似乎与儿童时代都没有太大区别,娇俏的依然娇俏,甜美的依然甜美,清纯的依然清纯,周笔畅,你六岁当天,已是我偶像。(最后一句请自行忽略,我偶尔狗腿一次而已╮(╯▽╰)╭)
公主十八号。她一出来全场震慑,两三秒后才有尖叫,一时房顶都快掀翻开去。其实我都不觉得这一身很公主,公主太嗲,娇怯怯的,那一身明明是女王,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是君临天下的范儿!《传奇》这首歌,烟雾中她俯瞰众生,一开嗓便是不同境界。有人说过她声音自带和声,着实如此,什么样的歌她唱起来好像就比别人多着那么一层。这首歌本来就不激烈,她唱的也是淡淡的,但内里却饱蘸深情,大概暗流涌动才是极致的美感,她微微低头,感伤得妩媚,下面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她好像突然就不是我们一直珍爱着的孩子,在远远的地方,有如此的她,保持着悠远的距离,高贵冷艳,让人不敢轻易触碰。还有后来的《谁动了我的琴弦》加《不痛》加《号码》,震慑力都太强。
唱完以后她笑问,习惯我这样的造型吗?天哪这要怎么表达我们的喜欢,喜欢喜欢太喜欢了!她笑意更深,那我要换个装哦,等我三十秒,你们帮我倒数,好不好?
哦天哪天哪天哪,她那天晚上所有讲话的方式都是这样。带着一点小赖皮小撒娇,无比甜美可爱。比如最开始她说,是不是大家都有看到场刊啦?好~~~~~~~~都丢掉~~~~~都不要看~~~~~~听我唱就好~~~~~~~于是满场子翻江倒海的狂呼,那么慢悠悠的有点小慵懒小鼻音,不管是撒娇嘲笑调戏还是扮大佬,都让人忍不住想抱在怀里揉一揉。后来教荧光棒舞,她口气很欠扁,拽拽的说,你们怎么搞的,荧光棒舞的这么不整齐,我很不开心啊。要不要学一下?要要要当然要求之不得的要!学不会怎么办?那你教吧从今晚教到明天到我们学会为止好不好!好吧,无论是唱歌说话逗趣大笑,我都那么喜欢,周笔畅,我是你的声音控!
30秒倒数到了最后十秒,场子都要被掀翻,这个满脑子奇思妙想的姑娘,只见过开场倒数的,她倒是来了个换衣服倒数,可爱的让人忍不住笑。好在30秒后她真的准时从升降台升上来,穿着粉色的小马甲,收身的破洞牛仔裤,长卷发,戴了小礼帽,穿了她笑称让她视野很好的18厘米高跟鞋,笑意甜甜。然后我听见她开口,她说:“这首歌就是带着我出道的,就像我今天穿上了这双鞋。人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要学会克服。就像我穿着这双鞋,一步,一步,走着一样。这首歌,是我梦想的开始,当然也不是结束。这是今天的最后一首歌,《笔记》。”
别误会,我没有录这段的视频,但是这段话,我不知道为什么听得格外认真记得格外清楚,我也记得她说这段话时那么美丽那么认真的小脸。她二十五岁了,脸上依然有深刻的稚嫩和执拗,五年的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对于她,内容太深厚。她花了五年时间去适应这个社会,去调整自己的态度,去接受种种规则与委屈,努力在出世与入世中找到平衡,不触及社会的法则,也不伤及自己的灵魂。所有经历过这个过程的人都会懂得,这种日子很难熬。多么庆幸,在二十五岁的年纪,她还能坦然说出“梦想”这两个字,且依然让听者怦然心动。
曾经跟琨琨聊到笔迷写周笔畅,爱跟梦想是最常说的两个字眼。但确实是啊,因为我们都还年轻,都还舍得去爱,都还拥有梦想,所以她那么执拗的样子才让好多人有了共鸣。如果你也曾试过不顾一切的去追逐,你一定会懂得她说“学会克服”这四个字,有多么深重的含义。
但我前面就说了,周笔畅,她绝不会煽情。我不想知道她说这段话时有多么百感交集,只是一直看着她带着甜蜜笑意的脸。真好看,粉色衣服黑色拖纱的她像个小公主,漂亮甜美得让人心跳,眼睛亮亮的,酒窝深深的,一如五年前,像个从未懂得伤害与失落的孩子。她穿高跟鞋其实走的很稳,步态样子也好看得不得了,但是走过来的时候她还是笑着说我们要小心点,不然我摔在你们面前有多丢脸。换来下面一片尖叫和嘲笑。然后她开始唱《笔记》,唱的很开心,一晃一晃的,小手翘翘,甜得让人心里一派柔情。恰恰好,她站在我正前方,隔着一排的座位和台前几米的距离,我看她看得定定的。那一刻,连眼泪都无暇流出,眼睛只想死命盯住她,让她留在我眼睛里,留在这一刻,这么美好的一刻。
她走向升降台说谢谢的那一刻,几乎所有人就都开始狂呼安可。不知道现在几点,不知道她唱了多少首歌,本能的,就不愿让她走。抛下这么一群为你离了魂魄的人,你怎么可以现在就走?全场安可的声音持续了两分钟,她于是又现身,带着一支小乐队,坐在高脚凳上,开始清清浅浅的不插电。(乐队的吉他手居然是黄中岳本人……)
一首season,亲爱的姑娘,如你所说,你是我的第五季。如春日阳光温暖,如夏天微风清凉,如秋天空气沁人,如冬天雪野纯洁。其实我一直都懂,这个季节一定也有它的风霜刀剑,有潜滋暗长的戕害,有不能忍耐的狂热,有分别凋落的离伤,有刺骨锥心的寒凉。可是没有关系的,亲爱的姑娘,你要知道,有世界如你,已是我们所存最好的愿望。
然后她说,我不太会说话,一首close to U ,送给你们。中间还俏皮的改了歌词,”that is why all the girls in town follow me all around, just like U, they long to be, close to me.”我立时在台下忍不住嚎叫起来。有很俗滥的六个字叫靠近你,温暖我。她在高脚凳上微微笑,是那种不很纯良的带着点小坏小狡黠小勾引的笑,可是那种很亲密的调戏,让人觉得没那么见外。就像她在台上脱衣服,下面笔迷嚎叫脱脱脱脱,她带着笑在黑暗里吼,干嘛啊,要造反啊,要暴动啊,是不是要暴动啊……那一段,纯天然,窝心的也是纯天然。
之后《天使之城》要送给心仪。我猜好多人从那一刻开始落泪。心仪,你喜欢的那个姑娘一直都还记得你,她一直希望你幸福快乐。你住在天使之城,是否在远远看着这个姑娘正身处她人生中如此重要的时刻?后来听说照片墙上贴着心仪的照片,说真的,笔迷们,你们真是一群最温情的粉丝。心仪,谢谢你一直爱她,你一直跟我们在一起,是吗?
谢谢你们来参加我的旅行,这首歌,为了认识你。她如是说道。于是言笑晏晏地抬起手,指着台下那一片绿色,为了你,哦就是你,所有等待都有理由,不管要多久。整首歌,只有这一句我情不自禁的跟唱起来。是否所有曾经的挣扎纠缠,都是为了让你在那个时段对我一击即中?
然后她跳下来,让所有人都跟她嗨起来,《爱是怀疑》。我们都站起来,叫着跳着,看着她跟dancer轧舞,带点谐谑俏皮,但整个非常非常有型有款。如果比起05年,这一次声色光电都给足。既有当年所不具备的精心编排,也有她五年中一直持续进步的歌艺,舞技,还有层次日益丰富的个人魅力。当年那种不乏模仿的拽和帅已然成为相当多人的心水演绎,而此次,那种邪魅的气势直接席卷万人。这五年中她一点一滴的进步,说实话,一直关注她的人如我,实在不太能直接感受到。但是每当看到她这种翻旧歌的现场,天下女人的《解脱》,百万大歌星的《普通朋友》,以及这次的《爱是怀疑》,那种惊觉,是实打实由升华而来。
再一次,她说了再见。一声谢谢,转身跑下舞台。不够啊,怎么都不够,好像她走掉,华丽的舞台都暗淡下来。怎么办,继续安可啊,安可安可,你能不能再回来?
于是她果然回来了,穿着便装,声音娇俏俏,“你们怎么还不走啊,我都累死了,你们都不让我休息一下啊。”对不起了姑娘,亲妈这回得做后妈了,实在是那么那么舍不得你啊。这一夜我们等待良久,怎可就结束?再玩玩吧,顺便把舞团和声乐队都拉到台上一起玩。
《大家一起喜羊羊》,她拿这首歌做ending曲目,实在是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选择。我身边有人站到了凳子上,我冲到栏杆上,趴在那里挥舞着将息的荧光棒跟着她大白菜鸡毛菜的乱叫乱跳,那种近乎空白的疯狂掩盖了离情依依。她想要所有人都享受这场演出,眼泪都是浮云,而快乐甜蜜才可永久安放。
好吧,让我们如你所愿。只要快乐,绝不悲伤。
一首歌结束,她终于离开。按照rundown,大家都知道此场奢靡夜宴已到曲终人散,中立们都在陆陆续续退场,一边退一边拿奇怪眼神看着依然叫着她名字的我们。不是不心疼她这一晚的辛苦,只是这一次容我们自私。如果这个夜晚可以一直不结束,她一直在上面唱,我们一直在下面和,谁都不要走,这样是不是天真得泛傻气?那,如果我们不走,你是不是也可以,不走?
这种执拗太要命了,害得她又一次从后台走出来,这是第三次的返场,后来才听说,不知不觉中她又破了内地歌手返场的记录。好吧,这个记录,算是我们一起的吧?乐手都已离开,她也累了,不唱也没关系,说说话就好。她笑嘻嘻的,又来撒娇,“你们还不要走啊?”下面群情激奋的大吼不走!“可是场馆要关门了啊,工作人员要下班了啊。都这么晚了,该回家了。回家吧,好不好?我们下一次北京见!”然后大灯次第亮起,她笑笑的走掉。保安惊讶地看我泫然欲泣的脸,而我已无暇顾及。
这一夜,太短暂而漫长。走出场地时,少了两顿饭的我突然觉得胃痛袭来,大概一夜间,都愉快到知觉麻痹。蹲在地上等人,拿包顶住胃,想说句什么,但实在没法说清这一夜的所有感受。发了一条短信给无法亲临现场的琨琨,矫情得除了“我爱她”都没有其他可以表达。她很快回复,说我也爱她,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唯一。
瞬间泪意汹涌。
说来都奇怪,那天最痛快淋漓的一场哭,居然是散场之后。在广体外面,天气湿润润,来来去去的都是刚刚看完演唱会或沉默或兴奋的同类,我抱着老蜜,哭得连自己都深觉莫名。但她一直轻轻拍着我的背,我知道她,一定懂得 。
【失魂】
不知道有没有人有那种感觉,那天所有的情歌,都那么的契合她与这五年相携的旅程。一句句,在她盈盈唱出时,都让人想返身回送给她。所以那些不间断的大合唱也就那么可以理解。“我只要爱你多一天,在你肩上搁浅,我可以到达想象中的明天,季节变迁我的爱不改变”,“我们是前生注定,早已要到老”……等等等等。在近距离看她,她真美好,挑剔毒舌如我,亦没有任何语言可以形容那种美好。
这篇汇报,我从三十号下午回到寝室就开始写,一直写到今天此刻。离那一天越来越远,文章开头的二十个小时变成四十个小时,很快就是六十,八十,乃至上周,上个月,去年。所以我一定要逼自己记下来,哪怕刚开始写的时候因为想念不断会泪涌,后来再写又总觉得在渐渐忘记。
失忆让我恐慌。我不懂拍照,拍视频手会抖,更何况所有具象的二维媒介都不能表达她活生生站在我面前那种美的十分之一。
我一定得留下点什么,才能觉得自己紧紧抱住了那一天,那一天美好快乐闪闪发光的她,那一天嚎叫哭泣痛快淋漓的我。一直觉得自己缺乏安全感,有太多事太多人,都需要修饰后才敢加以面对,但在离家半个中国的广州,在她那种无可名状的真诚剖白面前,我无意隐藏任何。
那天晚上一群人打车回住地,还没到就吆喝着要买酒。于是几个姑娘背着相同的环保袋,带着从梦境中尚未抽离的无力感,搬着啤酒跟宵夜上楼。宾馆前台的姑娘看到我们背着环保袋问我们,你们是去看谁的演唱会啊?闺女尚有余力,响亮骄傲的回答她,周笔畅啊!那个姑娘一声惊叹,周笔畅啊!那一刻,不是第一次,但仍然有小小的虚荣。
周笔畅,那么多人爱你。所谓的那些成功不成功,又有什么关系。你可能并不是世界上最完美,你没那么聪明,也没那么华丽,可是你有多贴心,你自己大概都不知道。在你大多数粉丝的生命里,你是陪她们走过青春的那个人。很多年后,你会开了很多很多场演唱会,或许终于有一天,你说你要离开,那一天,我想所有今天来这里的人,都还是会来送别你,不管那时候的她们,是不是已经发福发皱干瘪,结婚生子暗淡,只要看到你,载笑载言且舞且歌,跳舞的时候扭摆灵动,唱歌的时候深情款款,撒娇的时候俏丽可人,说话的时候温柔贴切,只要如此,我们依然是今天的我们,因为你永远是那么美好的你。
在暗淡的现世之外,我们总要给自己留这样的一个梦境,好让思觉不至于被完全浪费在浮躁的生活里。看一看你,然后,努力生活。
你是我们小心维护的梦,你懂不懂。
所以,不要再对我们说谢谢了吧。如果我们只是不小心给你了一些助力,但最终,却从你身上汲取了更多的美好。
《圣经》里说,你是世界的光,我在黑暗里走。这句话说给你,真的真的太夸张,你不需要如此冠冕,我也不愿你高高在上。但,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我对你的感受。谢谢你,因为你是你,所以我在这里。

















